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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医疗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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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中新广州知识城国际人才自由港集聚人才若干措施(试行)》(穗埔组通〔2021〕26号)

《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组织部 中共广州开发区工委组织部等部门贯落实中新广州知识城国际人才自由港集聚人才若干措施(试行)的实施细则》(穗埔组通〔2021〕40号)

二、适用范围

经认定或评审遴选的区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父母和其配偶父母。

三、申报条件

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父母和其配偶父母在国内合法保险机构购买消费型商业医疗保险(不含名称中带有“两全保险”“年金保险”“投资连结型”“万能型”等字样的投资型保险,且保险生效起始时间在2022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8日期间),保险受益人应包括人才或人才配偶。

四、相关待遇

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父母和其配偶父母每人每年可申请不超过3000元商业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3年,每年申报1次,补贴时间自首次提出申请之日起连续计算(申请人应在人才管理期及政策有效期内提出首次申请)。

五、申报材料

1.《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人才(人才配偶)父母商业医疗保险补贴申请表》原件(系统自动生成);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申请人近3个月在本区工作单位(认定或遴选为区杰出人才、优秀人才时的依托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工资薪金类个人所得税证明(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显示缴费单位的个人扣缴明细查询截图,须显示“税款所属期、姓名、单位名称、月收入、应纳税所得额、应补(退)税额等”);

4.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包括保险合同、发票等);

5.申请人父母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等;若为配偶父母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父母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等;

6.外籍人才须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证明;

7.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有效的银行卡复印件(银行卡须为一类卡)。

8.其他视具体情况需补充的材料。

备注:除注明须提交原件外,一律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且注明“与原件相符”。所交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六、申报流程

(一)开通系统申报账号。申请人所在单位登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工作一站式业务网办大厅(https://fwdt.gddrcgzjt.com/),申请开通单位账号(如已开通请忽略此步骤)。

(二)在线申报。申请人所在单位登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工作一站式业务网办大厅(https://fwdt.gddrcgzjt.com/),按指引填报商业医疗保险补贴申请、上传申报材料。

(三)在线核查。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请人所在单位在一站式网办大厅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在线核查。系统显示“待递交纸质材料”的,提交纸质材料;系统显示“退回补正”并注明原因的,根据原因再次修改。

(四)纸质材料受理。系统显示“待递交纸质材料”的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资料递交至人才工作一站式服务平台受理窗口。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核查,材料齐全正式予以收件,材料不齐予以退回补充。

(五)纸质材料核查。窗口工作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核查,并将受理核查情况汇总报送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

(六)审核。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七)公示。审核通过后,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www.hp.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将审核结果报上级部门审定。

(八)审定。上级部门对审核结果进行审定。

(九)拨付。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审定结果,委托窗口工作人员于2个工作日内发放拨款通知,通知申请人提交收款收据(申请人本人签名)和确认函(仅限国企及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纪检部门公章)。窗口工作人员收齐收据后,于5个工作日内汇总报送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于10个工作日内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七、申报时间

2023年9月1日-9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八、受理地点

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工作“一站式”服务平台业务受理大厅

受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新阳东路东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7楼709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联系电话:(020)82108951,31604542

电子邮箱:Globaltalent@vip.163.com

九、有关说明

1.商业医疗保险补贴为税前补贴,采取转账方式一次性发放。申请获批后,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发放至申请人个人账户。

2.商业医疗保险补贴的时间自首次提出申请之日起连续计算,不可间断享受。未在规定申报时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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